上一条:关于2008年度学科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重新申报校级重点学科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乐山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意见》和《乐山师范学院“十一五”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学校将于2009年3月对各校级重点学科进行评估验收。请各重点学科及所在系(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科建设评估方案(试行)》和各重点学科《目标任务书》进行认真总结,收集支撑材料,准确填报《乐山师范学院校级重点学科检查表》(见附件),于2009年3月15日上报科研处学科建设科。
联系电话:2276293,联系人:向勇。
科研处
2009年2月25日
附件:校级重点学科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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