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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乐山市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以及不宜公开发表的内部调研报告、对策研究等均可参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以申报参评。论文集只能以单篇论文参评。集体申报须出具集体申报说明。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人物传略、回忆录等不参加评奖。
3、已获市级及其以上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或“五个一工程”奖的研究成果不属于参评范围。
二、申报要求:
1、属于市级各学会的成果,向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我校有翻译学会、地理学会、语言学会、郭沫若研究学会等学会。
2、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一位作者只可独立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增报一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限申报项数。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时先由作者认真填写《评审表》1-3页。第三页“初评机构评审推荐意见”请附上,一起打印,科研处作为参考。
2、要求成果原件(复印件)一式五份,论文至少有一份原件。《评审表》一式五份。
3、所交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申报人。交纸质材料时请将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c@lsnu.edu.cn
四、截止日期:
请各位申报者于4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李良中联系,电话:2276293、13990680911。
附件:1、乐山市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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