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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类别
1.优秀成果奖。设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9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90项,三等奖:180项。
2.终身成就奖。设教育终身成就奖10项。
二、评奖范围
1.成果奖评奖范围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主要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奖成果。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5)参评成果限定在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
2.成就奖评奖范围
(1)长期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2)为教育科学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参评内容
1.优秀成果奖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2.终身成就奖
(1)代表作(如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经典教材等);
(2)社会影响(获奖证书、领导批示等)。
四、参评条件
1.成果奖参评条件
对参评成果在指导思想、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我国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基本条件是:
(1)政治上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要求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3)社会反映上要求所提出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在理论探索和学科建设上具有开创意义,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真实情况,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被党政部门充分吸收采纳;独创的教育教学思想在较大范围内长期实验推广,在推动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4)以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优秀成果为奖励重点,并重视奖励基础研究以及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优秀成果。
2.成就奖参评条件
获奖者必须在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探索教育发展规律,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教育科学研究,学风端正。
(2)从事教育科研工作50年以上(含50年),目前仍从事教育科研工作。
(3)在教育理论创新、教育决策服务和教育改革实验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五、学科分类
成果评奖工作分成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等13个学科评审组进行。
六、申报材料
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规划重点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参评终身成就奖填写《教育科研终身成就奖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代表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受益方证明、社会影响证明等)。报送成果要求:
1.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报7份,成果7份。
2.终身成就奖:参评成果一式7份,代表作成果各7份。
申报评审书、活页均需提供电子版。
七、有关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八、报送时间
2011年7月5日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keyc@lsnu.edu.cn
联系人:李良中 电话:2276293
科研处
2011年6月29日
附件:
1、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包括匿名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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