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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校内外各项目管理机构部门的要求以及学校科研处工作安排,科研处将对所有在研课题进行清理,请各学院及部门及时梳理本单位在研科研项目,指导到期、应结题项目负责人填报相关结题材料,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级项目:凡到期项目应申请结题,不予以延期,需提交材料为:1、结题表(请在科研处网页下载)1份;2、成果(论文为复印件,专著原件)1份。各学院、部门签字盖章后于12月20日前统一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弘毅楼203室)。
二、校外项目:到期应结题项目,按校外各级项目管理部门相应结题要求做好结题工作。将材料(份数为管理单位要求数加1份)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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