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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学研结合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四川省教育厅将“建立全省高校科技成果发布制度”列为重点工作,作为推进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四川省高校科技成果发布制度”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川教函[2014]784号)精神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成果发布范围包括自然科学成果和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已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需要实现技术转移的技术秘密、经鉴定或评价的技术成果和其他应用推广项目等。
二、填报方式
各单位教师及创新创业团队,登录“科创通”平台(网址:www.cdkjfw.com),点击“高校科技成果发布”专栏,在完成注册并获取账号后,自动进入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填报栏,按照其标准格式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已提交并发布的科技成果休息如需变更时,可使用已注册的帐号登录后台,找到相应的成果条目进行信息变更或删除。如有注册、维护等操作方面的疑问,可在平台网站首页下载用户操作手册或直接联系网站技术支持。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填报,于2015年2月底前完成首批已有科技成果的填报工作。并将《高校科技成果发布信息表》复制的电子文本交给各教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于3月15日之前交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新增科技成果可及时组织按上述方式注册或登录账号填报相关信息。
详情请见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四川省高校科技成果发布制度”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川教函[2014]784号),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李良中;电话:2276293.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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