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推荐“四川省文化改革发展专家库”人选等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度乐山市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及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环境保护专业组奖励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将开展2015年省科技进步奖环境保护专业组奖励项目推荐工作,请申报者认真阅读附件内容,积极组织申报。网上填写、提交申报书之后,请及时联系我校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李良中,电话2276293.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5年4月27日
附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环境保护专业组奖励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厅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5〕3号)要求,我厅将开展2015年省科技进步奖环境保护专业组奖励项目推荐工作。请你们按照下列要求,积极推荐、申报省科技杰出贡献奖和省科技进步奖。
一、推荐条件
(一)推荐项目(或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
(二)推荐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12年5月31日前;
(三)项目应用时间必须三年以上,即2012年5月31日前;
(四)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各类别的评审;
(五)以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连续两年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经评定未授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六)推荐的项目必须是经四川省科技成果档案馆完成成果登记的项目;
(七)为确保省科技进步奖的公正性,各推荐单位推荐前须在本地区(或本系统)及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推荐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各推荐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报送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未公示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一)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厅直属单位和各有关单位对推荐材料初审后,以公函形式报送省环境保护厅;
(二)申报单位请直接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scst.gov.cn),进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在线填报。
(三)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等;
2.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一式11份,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推荐书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
3.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的电子版(相关格式可在四川省科技厅网站下载)发送到邮箱里。
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
三、时间要求
2015年5月21日前必须完成网上推荐书的填写和申报,并将全部报奖材料报送至省环境保护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 王宇澄
电话/传真:028-80589107
电子邮箱:kbcbgs@163.com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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