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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2014]12号)、《乐山师范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乐师院[2007]153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1月7日,学校召开了“乐山师范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会”。评审专家在认真听取实验室负责人陈述和查阅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我校第二批校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1月11日前向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反映,联系电话:2276293.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6年1月7日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第二批校级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结果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负责人  | 依托单位  | 评估结果  | 
1  | 林竹生态研究中心  | 杨瑶君  | 生科学院  | 合格  | 
2  | 信息处理与控制实验室  | 张九华  | 物电学院  | 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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