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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乐山市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00:00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乐山市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作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市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市社科规划项目;市外、省外、境外的公民或组织,以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并有明显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材料要求

(一)纸质文本:

1.申报人认真填写《乐山市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请附上“初评机构评审推荐意见”一起打印,作为参考。纸质材料《乐山市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

2.《乐山市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附件3)一份。

3.申报成果参评佐证材料一式三份,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是指:公开发表、印刷出版的刊物,市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刊;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

(二)电子文本

1.《乐山市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2.《乐山市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三、材料报送

1.所交评奖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申报人。

2.各教学院申报人,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提交到各教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各教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交到我校科技处。

3.学校机关行政人员请将申报材料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直接交到科技处,电子文本发送到:449635251@qq.com

4.截止日期:2017年6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良中,电话2276293.

乐山师范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

2017年5月10日

附件:乐山市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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