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申报校级学科建设重点科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资助2019-2020年学术著作出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激发科研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乐师院[2014]12号)等有关文件,现决定开展校级科研平台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校级科研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乐山师范校级科研平台一览表》)。
二、考核时间范围
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平台负责人上交科研平台建设总结报告(见附件2)及支撑材料,所属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报学校科研部;科研部组织答辩,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意见。
考核内容: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目标、水平、定位、近3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科研及人才培养能力、学术交流、开放运行管理、服务地方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依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将整合撤销该科研平台。
相关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请各部门统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弘毅楼308科研部办公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4:00。联系人:黄忠林 邮箱:841681030@qq.com
科研部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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