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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1:05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19)》规定,对已逾期的未结题验收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19)》规定,中心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据此,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04-2016年中心批准立项的所有在研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二、清理要求

1.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处负责清理工作。在研项目如果达到结题条件但尚未结题,请于20201130日之前按中心结题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结题资料。通过中心结题评审后颁发结题证书,但按照《西华师范大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不再继续划拨剩余经费。在研项目如果尚未达到结题条件或1130日前项目所在单位科研处未反馈,中心将于121日正式发文予以撤项,并在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页上公告,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本中心项目。

2.以下情况待清理后统一处理。项目负责人带着项目调离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离职、退休以及其他不能完成项目的情况。




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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