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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4:23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关于开展乐山市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对该次成果评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时限要求

(一)参评成果时限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二)参评成果范围

1.乐山作者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图书(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在市级以上政务网站发表的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成果;经市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论文、研究报告,内部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图书(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直接吸收进市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社科规划项目、市级社科规划课题(以结项、结题证书时间为准)。

2.市外作者以乐山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并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者报送科研部的材料包括:

1.《乐山市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

2.《乐山市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附件3)一份。

3.申报成果参评佐证材料一式二份,至少有一份原件,另一份可复印。佐证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印刷出版的报刊、图书;在市级以上政务网站发表的社科理论成果原始页面打印稿(并附详细网址);经市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部出版的图书;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直接吸收进市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社科规划项目、市级社科规划课题的结项(结题)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领导批示等。

4.申报成果原文及申报材料(附件2、3)电子版(word格式、Excel格式)。

5.不标注作者姓名及单位的申报成果原文打印稿一式三份,标题用二号小标宋,摘要用三号楷体加粗,正文用三号仿宋。

三、受理时间安排

请申报者在2021年7月19日9:00-16:00将上述材料提交科研部,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科研部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6283 转4号分机


附件:

 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关于开展乐山市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doc

 乐山市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doc

 附件3 乐山市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xls

 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2021年版).doc


科研部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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