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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1日 09:12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通知要求见附件,我校申报人请于2022年5512:00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及纸质材料提交工作。

一、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 6 项;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 4 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 2—4 项。

各申报单位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

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自 2022 4 11 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

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 PDF 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

3)2022年5月5日12:0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部进行评审;

4)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已立项项目提交 1 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及 1 份申报成果至科研部

 

、其他要求

(一)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联系人:易老师,电话:2276283

附件:教社科厅函〔2022〕7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22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部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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