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7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系统青年科研人才扶持计划的通知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突出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75 号)文件,现启动我校2022年度二级单位突出科研业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成果发表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间。
2.符合《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突出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75 号)中规定的科研业绩奖励内容。
3.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为乐山师范学院的成果(特殊说明的除外)。各类成果等级认定按《乐山师范学院教师科研工作计分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76号)文件执行。
4.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且未曾被学校奖励过的成果。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1.以教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机关人员请按照专业学科归属在相应教学院申报。
2.各教学院按照附件1(附件1.教师科研绩点统计汇总表)要求进行填报,并对申报内容以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之后提交科研部。
3.各教学院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各教学院提交材料包括教师科研绩点统计汇总表电子版、佐证材料电子版、教师科研绩点统计汇总表纸质稿件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论文类成果需要提供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页的PDF扫描件(集成到一个PDF文件中);SSCI、SCI、A&HCI、EI、CPCI-S、CPCI-SSH检索类论文还需要提供具有教育部查新工作站资质的检索单位提供的检索报告PDF扫描件:其中SCI检索报告必须包含中科院分区检索信息,SSCI检索报告必须包含JCR分区检索信息。
3. 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包含了纸质书籍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的PDF扫描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还需提供文库项目立项通知书或者入库的入选名单公布的官网网页截图,做成PDF扫描件。
4. 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类需要提供证书PDF扫描件。
5. 批示采纳类需要提供成果电子扫描件、CNKI全文查重报告电子扫描件(重复率不超过20%)、采纳证明扫描件。
6. 成果获奖类需要提供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
7. 科技成果评价类需要提供评价报告电子扫描件。
8. 作品出版发表播出类需要提供作品电子扫描件、视频或音频电子版、收藏播出证明电子版。
9. 作品获奖类需要提供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作品内容电子版(扫描件)。
10. 文艺体育竞赛获奖类需要提供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3 2276293 转4号分机
附件:
2.乐师院〔2022〕75号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突出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3.乐师院〔2022〕76号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教师科研工作计分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科研部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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