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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和《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度计划招聘科研助理不超过24名,其中省级以上平台/团队(含科研部门)计划招聘11名,国家级项目计划招聘13名,具体名额分配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各省级科研平台(团队)和国家级项目(在研)招聘不超过1名,其中竹类病虫防控与资源开发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西部硅材料产研院招聘不超过2名;
二、人事管理及薪酬待遇:
1.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劳动合同工管理办法》,科研助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劳动合同工管理;
2.科研助理按照全日制劳动合同工核定劳动报酬。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合作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项目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熟悉有关科研项目(基地、团队、平台、经费)管理等制度,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实施程序:
1.符合条件的平台/团队、项目组请于8月2日前将附件(科研助理需求信息统计表)反馈至科研部李荣刚处(QQ:122570);
2.科研部根据平台、项目组科研助理需求情况分批发布招聘信息;
3.各平台、项目组自主招聘,人事部、科研部参与并监督,人事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科研部
2022.7.22
附件:科研助理需求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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