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申报乐山市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2023年1月14日)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一)科研项目培育项目
1、重点项目培育项目: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2020-2022年度成功申报的国家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须为省社科联推荐上报项目),评价较好但未获资助立项的项目
2、一般项目培育项目:具有良好研究价值,2020-2022年度申报并成功由学校推荐上报的省级及以上项目,评价良好但未获资助立项的项目。
3、每人在资助周期内限报一项。
(二)获奖成果培育项目
1、前期研究基础较好,在培育期内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的成果。
2、每人在资助周期内限报一项。
二、申报程序
1、科研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人下载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申报书并附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如有),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2、获奖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人按《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格式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人请于2022年12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交至科研部朱桧处(弘毅楼311A,电话:227628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2667292649@qq.co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模板
附件2、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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