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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社科联日前发布的《关于推荐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专家的通知》,我校采取专家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推选出符合人选的专家。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好的理论素养,在省内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
3.具有优良的学风和很强的责任心,办事公道,认真负责,信誉良好。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担任厅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并熟悉社科相关领域也可推荐。三级以上(含)教授或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优先推荐。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存在科研诚信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的专家不予推荐。
二、推荐要求
1.本次推荐实施限额推荐,我校每一学科可推荐5人,个别优长学科可推荐8人。
2.同一专家在不同学科领域都有很高学术成就的,可在不同学科同时推荐。
3.原入库专家需重新推荐。
三、报送材料
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学科分类表》(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1. 推荐专家本人要填写《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专家推荐表》(附件2)。
2.各单位汇总制作《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专家汇总表》(见附件3),表头注明“××单位”。入库专家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手机号码等信息(仅供专家劳务费发放使用)务必填写并核对正确。
3.各单位务必对推荐专家进行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把关。
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汇总报送科研处王汝丹处。
电子材料:《专家推荐表》(WORD格式)和《评奖专家汇总表》(EXCEL格式)1份,主题标注“××单位评奖专家”,发送到电子邮箱:1090211589@qq.com。
科研处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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