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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1:10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社科联日前发布的《关于推荐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专家的通知》,我校采取专家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推选出符合人选的专家。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好的理论素养,在省内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

  3.具有优良的学风和很强的责任心,办事公道,认真负责,信誉良好。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担任厅级()以上领导职务并熟悉社科相关领域也可推荐。三级以上()教授或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优先推荐。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存在科研诚信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的专家不予推荐。

二、推荐要求

  1.本次推荐实施限额推荐,我校每一学科可推荐5人,个别优长学科可推荐8人。

  2.同一专家在不同学科领域都有很高学术成就的,可在不同学科同时推荐。

3.原入库专家需重新推荐。

三、报送材料

  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学科分类表》(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1. 推荐专家本人要填写《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专家推荐表》(附件2)

  2.各单位汇总制作《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专家汇总表》(见附件3),表头注明“××单位。入库专家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手机号码等信息(仅供专家劳务费发放使用)务必填写并核对正确。

3.各单位务必对推荐专家进行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把关

请各单位202315日前将以下材料汇总报送科研处王汝丹处

  电子材料:《专家推荐表》(WORD格式)和《评奖专家汇总表》(EXCEL格式)1份,主题标注“××单位评奖专家,发送到电子邮箱:1090211589@qq.com

科研处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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