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度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科[2023]5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我校科研平台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校级科研平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学校原有的校级科研平台在这一轮建设周期全部需要重新申报立项。学校鼓励成立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校级科研平台,经学校批准,各教学院可设置1-2个校级科研平台,重点发展学院不超过2个,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二级学院也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设置科研平台,经费自筹。
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详见《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二、申报流程
平台申报。平台负责人组织撰写申报材料并报所属学科所在二级学院。
学院遴选。各二级学院根据《管理办法》,组织遴选,择优推荐至科研处。
学校评审。根据各二级学院申报情况,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平台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立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以单位形式向科研处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支撑材料提供电子版,申报书以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王雪猛电子邮箱616527193@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王雪猛,联系电话:276283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校级科研机构申请书
附件2:乐师院科〔2023〕5号《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科研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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