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突出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75号)文件,现启动我校2023年度二级单位突出科研业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成果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
2.符合《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突出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75号)中规定的科研业绩奖励内容。
3.各类成果等级认定按《乐山师范学院教师科研工作计分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76号)文件执行。
4.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且未曾被学校奖励过的成果。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1.以教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机关人员请按照专业学科归属在相应教学院申报。
2.各教学院按照附件1(附件1.教师科研绩点统计汇总表)要求进行填报,并对申报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误之后将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和盖学院鲜章)和电子版同时提交科研处复审,如需提供补充材料的科研处将另行通知。
3.著作类申报需提供出版书籍原件1份。
4.各教学院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易和英、王汝丹、王雪猛、
联系电话:0833-2276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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