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833-2276293

电话:0833-2276293

邮箱:keyb@lsnu.edu.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弘毅楼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上一条: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中试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乐山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4:24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省社科联制定了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推荐须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时限要求

(一)参评成果时限要求

20221月1日至2025年731日期间。

(二)参评成果范围

正式出版的专著(含专题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成果、工具书、学术通俗读物(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以第一次发表时间为准);未公开出版或发表,但被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采纳应用,或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研究报告(以采纳应用或批示时间为准,并出具证明材料)。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以申报参评。

申报要求

(一)关于申报主体

1.符合评选范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

2.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不管是作为负责人还是参与人,每人限报1项。

3.合作成果限定申报人数,申报人数(包括负责人)不超过8人,并按贡献大小确定排序。

(二)关于申报材料

1.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评审表》5份,原件至少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负责人、参与人签字,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2.申报成果5份,原件至少2份。外文成果无法提供原件的,负责人所在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须签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形式发表的成果,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5份。著作提供目录、摘要及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论文提供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

4.佐证材料1份,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包括应用或批示证明、结项证书、协商证明、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社会影响材料等。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必须提供应用或批示证明,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如无佐证材料可不提供。

5.成果负责人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在学校科研处进行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至科研处,不得多渠道申报。

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推荐须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材料准备。烦请各位申报人在9月26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报送科研处。

请各位申报人按照本通知时间提交纸质材料!!!材料报送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628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