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乐山师范学院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条:乐山师范学院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附件1)和《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评奖采取网上申报。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3)进行填写,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于2025年10月20日9时开放。《申报评审表》务必启用2025年新版本。
(二)省规办申报系统将于10月30日至11月9日17时开放。请申报人在11月5日16时前登录省规办申报系统填写。省规划办评审系统网址(https://kczy.scjks.net/vue-customer-resource/#/yw_Home)。
三、申报材料
(一)电子材料:《申报评审表》(Word版)、申报成果、证明材料PDF(作为附件统一制作在《申报评审表》后、成果及佐证材料PDF文件大小不得超50M)、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邮箱1536919915@qq.com。
(二)纸质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统一制作在《申报评审表》后)、汇总表,请于10月29日16时前提交至科研处。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5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与证明材料一并装订,封面用申报评审表的表头。
2.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成果材料
(1)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2)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3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四、特别提示
(一)“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二)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三)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四)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需交由学校科研处进行审核,并在网上申报阶段上传。
报送时间:2025年10月29日16:00前
报送地址:弘毅楼311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2276283
附件: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2.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问题答疑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4.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0月2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