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科技成果管理与转化实施细则》(乐师院【2024】1号)第十条的规定,对授权专利和专利申请权转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30日)。
1、转让授权专利情况公示如下:

2、专利申请权转让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转让是将授权专利所有权和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公司。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及转让价款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写出具体、真实情况,以实名提出异议。科研处自接到异议之日起按规定程序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联系人:蒲荣志
联系电话:0833—2276293
科研处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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