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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等高级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管理,经研究议定如下实施要点:
1.由人事处根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提出经费预算计划。
2.引进人才正式到校后,由人事处根据引进协议向财务处提交经费划拨清单,并送科研处备案。财务处按人头建立科研帐户。
3.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由科研处单列项目受理,并进行经费管理。
4.申请人应向科研处提交五年科研计划书和年度科研启动项目计划书。科研处根据所申请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将其经费逐年分期到位。
5.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主要用于科技成果积累、校外项目配套。
6.所引进人才若进校1年内未正式提出并实施科研启动计划,其科研启动经费作自动放弃处理。
7.每年9月,科研处向学校提交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执行情况报告。
人事处 科研处 财务处
200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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