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研工作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或建议。
2.拟订学校科技创新中长期建设规划。
3.拟定学校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与文件、工作计划与总结,下达科研工作目标任务等。
4.负责科研课题申报、科研经费预算指导、过程管理、结题等工作。
5.负责科研成果的审核与鉴定、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团队、校级科研机构、校级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对外科研合作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
8.牵头产业联盟、合作研究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学术会议、组织开展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学术论坛等活动。
10.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学校的学术道德建设与监管工作。
11.负责各二级教学院年度科研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科研工作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协助各职能部门完成各类科研审核工作。
12.负责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报表的统计与报送工作,科研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14.负责对外科研交流与合作工作。
15.负责各类科研材料档案管理工作。
16.负责科研部党建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订学校学术刊物的工作制度与文件、工作计划与总结等。
3.负责《乐山师范学院学报》《基础教育论坛》的编辑与出版工作。
4.负责推荐优秀稿件,供国内外重要数据库和权威性文摘、期刊引用或刊登,提升《乐山师范学院学报》论文的被引用率和影响力。
5.负责完成《乐山师范学院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任务、《基础教育论坛》的编印任务。
6.组织或参与学术期刊类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学报编辑部网站建设,扩大学校学术期刊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
7.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8.负责学报编辑部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学报编辑部党建工作。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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