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拟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方案、工作计划与总结,下达学科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并牵头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制度和文件。
3.负责制定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点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并牵头实施。
4.负责一流学科、特色与优势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兼职研究生导师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制度和文件,负责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学科团队、学科平台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人文社科中心、自然学科中心的科研团队与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建设与考务工作。
8.负责各类学科建设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工作。
9.负责各二级教学院年度学科建设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
10.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学校的学术道德建设与监管工作。
11.负责对外学科建设交流与合作工作。
12.负责学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学科建设处党建工作。
1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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