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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服务承诺制

2009年04月28日 00:00  点击:[]

一、热情、周到地接待来科研处办事的所有教职工。

二、如教职工对科研政策存在疑问,科技与学科建设处任何人都有义务进行耐心解释。

三、努力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教职工办理的事项原则上当天解决,遇特殊情况当天不能解决的需向教职工说明原由。

四、对于科研立项、评奖等重要工作除书面和网上通知外,直接用电话通知到本人。

五、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将有关科研信息及时上网,达到资源共享,为教研人员提供及时有效服务。

六、主动接受意见。不定期下系、部或组织有关人员座谈,征求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并反馈处理结果。

七、为各系、各部门与地方的合作牵线搭桥,提供信息和服务。

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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