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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部门、中心(所):
根据《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计分试行办法》(乐师院[2006]56号),科研处已对本学年度全院教师、行政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了统计和计分(见科研处网页成果查询栏),请各系(院)分管科研的领导和科研秘书尽快通知老师们核查,老师们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本系科研秘书反映,科研秘书务必于本周五上午11:30点以前到科研处朱老师处核对、订正。属于校部、后勤服务公司等人员的科研成果计分,如有疑问请直接到科研处查询、核对。截至日期2007年06月08日上午11:30。
科研处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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