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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
川科函人〔2014〕23号 |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各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和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科政函〔2014〕1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负责接受四川省内企业、科研院所、部分高校(不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地方高校)及其他系统自然科学领域人选的申报推荐。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本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四川省内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员年龄限定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6.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青年人才不再申报。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扩大选才的覆盖面,推荐人选应为自然科学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要重视推荐开展原创性研究以及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2.《自然科学类申报书》由申报人登陆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申报客户端进行填写。 3.附件材料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规定顺序排列,电子文档材料须整合为一个PDF文件(每个不超过15M,超过分为两个及以上),并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 4.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和各推荐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5.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及附件(一式5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6.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推荐名额推荐。成都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绵阳、德阳、自贡、乐山、雅安、广安各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其他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推荐人选1名。 7.科研处受理日期为2014年6月10日,请务必抓紧时间。 8.相关网址和表格下载:http://www.scst.gov.cn/info/detail.jsp?infoId=B000080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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