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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6:29   阅读次数: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川教规办〔20231 号)要求(附件),现开展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5日后出生)。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申报流程

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为方便申报,首次使用本平台的申请人需先行注册,注册流程见官网附件。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请申报人重点做好课题设计论证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基础数据部分也要准确撰写。

3.请各位教师积极申报,申请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申报条件,确保申报资格有效。20235月26日前,请申报人完成平台的上传工作并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全国规划课题申报+报送负责人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83153720@qq.com ,纸质材料一式3份以教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以便预留学校形式审查及预申报书修改时间科研处统一组织校内初审后,须由省规划办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再审核,并在平台上提交至全规办。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报送材料,若逾期或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漏报,省规划办将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精心组织,认真查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详见: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05/c431038-32679437.html),申报书等填报附件请自行前往网站下载。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同步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及附件详见:

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05/c431038-32679440.html。

科研处联系人:梁老师,0833-2276283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471、62003308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邮政编码: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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