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教学院: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了《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与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 具体申报事宜详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官网: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96686160189b036ff60009f,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四川省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与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外语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外语专项”课题采用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申报流程: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专项项目管理申报→阅读上传申报文件说明→下载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
二、课题管理
外语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专著为两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本次课题申报限项。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制申报5项。选题以《申报指南》为参考,也可自拟题目。课题应充分反映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次申报原则上面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外语教师。确有利于深化巴蜀文化对外传播工作,对服务四川外语学科高质量发展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的,可不受地域限制。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但确有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材料请另附页,需注明推荐专家姓名、职称、推荐意见,并有推荐专家亲笔签名)。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9月7日前)。
(四)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含原件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二)本次专项项目系统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8:00到9月3日17:00开放, (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同时请以教学院为单位于9月6日17:00前统一汇总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四份(含原件一份)至科研处(以预留学校初审时间),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责任自负。
注意: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提示规范填写。
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五、其他事项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川省规划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六、校内联系人及电话
梁老师:0833-2276283; 2276293
科研处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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