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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经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商讨后决定,即日起进行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培育项目和小发明小创造项目)验收的相关工作。现将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年度已立项的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培育项目和小发明小创造项目)。
二、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登陆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服务平台,网上填写《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验收表》,请严格按照验收表格内容要求填写,并提交上报(网址:http://mzgc.tccxfw.com)。
2、项目负责人需将填写的《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验收表》导出后打印成纸质材料及成果附件材料,交项目所在单位主管部门。
3、项目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资助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项目预期目标、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等。
4、根据四川省科技厅的要求,各单位须出具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5、各单位主管部门完成本单位的项目验收后,签署意见并盖章。汇总本单位的所有项目验收情况后,将项目验收资料(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须加盖财务专用章)、验收专家签到信息表、验收统计汇总表(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成果附件装订成册,每项目一份交至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6、如被推荐为优秀的项目,需填《优秀项目表》。
7、验收统计汇总表、优秀项目表需附电子版(非扫描件)。
三、验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8日。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确保苗子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资助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资助范围和对象,组织专家认真审核验收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完成情况及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3、网上填报的资料和上交的纸质材料的内容必须一致。
4、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开展相应工作,于2023年11月18日之前,将验收所需所有材料报送至四川省苗子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四川省计算机研究院科研办,地址:成都市成科西路3号A座2-12)。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将不予受理,并将影响本单位后续年度项目的立项。
校内联系人:梁老师 2276283
科研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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