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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培育项目的通知(2023)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55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乐师院〔2022〕174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

(一)科研项目培育项目

1、重点培育项目: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近年来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评价较好但未获立项的项目优先推荐;

2一般培育项目:具有良好研究价值,近年来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评价较好但未获立项的项目优先推荐;

3、辅导员专项:有意向申报省级及以上辅导员思政项目的项目申报;

4每人在资助周期内限报一项。

(二)获奖成果培育项目

1前期研究基础较好,在培育期内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的成果;

2每人在资助周期内限报一项。

二、申报程序

1科研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报科研处。

2获奖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获奖成果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审核推荐后报科研处。

三、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人请于20231119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份(A4双面打印)交至科研处王鑫处(弘毅楼311A,电话:2276283-6),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99124949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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