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申报校级文化传承工程研究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教师参与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名的公示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乐师院〔2022〕174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
(一)科研项目培育项目
1、重点培育项目: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近年来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评价较好但未获立项的项目优先推荐;
2、一般培育项目:具有良好研究价值,近年来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评价较好但未获立项的项目优先推荐;
3、辅导员专项:有意向申报省级及以上辅导员思政项目的项目申报;
4、每人在资助周期内限报一项。
(二)获奖成果培育项目
1、前期研究基础较好,在培育期内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的成果;
2、每人在资助周期内限报一项。
二、申报程序
1、科研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报科研处。
2、获奖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获奖成果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审核推荐后报科研处。
三、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人请于2023年11月19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交至科研处王鑫处(弘毅楼311A,电话:2276283-6),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99124949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