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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压实科研诚信主体责任,规避巡视监督、税务核查及内控合规风险,结合上级巡视检查重点、省内同类高校通行做法及学术论文管理相关规定,科研处、计财处就教职工第三方公司代收、代开版面费报销业务开展专题研讨,明确后续报销管理口径及执行标准。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上级巡视监督核查重点
本年度上级巡视工作将第三方中介代收、代开学术论文版面费列为重点核查事项。该类报销业务普遍存在收款方、开票方、期刊主办单位三方主体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市场第三方中介机构大多捆绑论文投稿代理、稿件润色、学术包装等增值服务,财务审核环节无法精准区分业务实质,难以隔离学术不端风险,属于巡视高风险隐患点。
(二)省内高校调研通行管理标准
本年度7月,计财处参加四川省教育会计协会财务专题培训,与省内多所同类高校开展业务交流。经调研川内部分高校,从严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具的版面费相关发票报销事宜。
(三)学术科研诚信政策边界
根据《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文件规定,政策核心禁止范畴为第三方机构代写论文、代投论文、篡改修饰论文实质内容等学术不端行为。
文件未明文禁止单纯的第三方费用代收服务,但在财务实操层面,无法有效区分中介仅代收费用,或同步提供违规代投、改稿、润色服务,存在极高的科研诚信连带风险,不符合高校内控合规及科研风险防控要求。
二、当前学校业务存在的突出矛盾与风险
1.税务开票风险突出:版面费业务实质为期刊杂志社出版服务费,多数第三方公司经营范围不含期刊出版服务,违规开具“版面费”发票,属于发票品名与实际业务、企业经营范围不符,存在税务认定为虚开、开票不实的风险。
2.票据报销匹配性不足:部分第三方机构无法开具版面费发票,变通开具咨询费、编审费、会议注册费、服务费、信息服务费等票据,造成业务实质与发票内容严重不符,报销资料链条不完整、逻辑不自洽。
3.监督检查风险叠加:财务若予以报销,将同时面临巡视审计风险、税务核查风险、科研诚信风险三重隐患;若直接不予报销,因学校无正式专项管理文件,窗口解释、纠纷处置工作难度较大,缺乏制度依据支撑。
三、会议议定事项
经科研处、计财处集体研究、充分研讨,统一报销管理口径,形成一致决议:
自2026年10月1日起,科研启动经费、校内配套科研经费、科研平台经费等非外来科研经费,全面禁止报销第三方公司代收款、代开发票的学术论文版面费。
科研处、计财处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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