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833-2276293

电话:0833-2276293

邮箱:keyb@lsnu.edu.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弘毅楼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科研处 >> 成果转化 >> 正文

上一条:专利权转让公示(一) 下一条:科技部技术转让合同等模板

科技成果转化(协议定价)流程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5:42   阅读次数:

一、专利权发明人提出科技成果转化申请(表格在科研部网站下载),(专利权转化金额按《乐山师范学院科技成果管理与转化实施细则》(乐山院【2021】28号)执行);

1、申请内容包括:拟转化收益、拟转化方式、受让单位、第一完成人承诺等

2、逐层审批:教学院(研究单位)审批→师科公司审批→科研部审批→校领导审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公示:在校园网主页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转化方式、受让单位、转化价格等;

三、签订技术合同(使用科技部标准模板):专利权发明人拟订转化技术合同→→学校法规办审查→科研部审定→校领导审批;

四、专利权发明人(或委托的经办人)将签订的技术合同送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加盖:四川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

五、将专利权发明人提出科技成果转化申请、公示材料、转化合同(市科技局备案后的合同)(一份交学校办公室)交科研部。

六、需著录事项变更的,由专利权发明人(或委托的经办人)协助合同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