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省社科规划办申报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关于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安排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申报的要求,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上报。具体流程如下。
1.省内评审材料报送(2月23日)
请校内各单位于2月23日12:00时前,将纸质申请书、活页各1份(活页夹在申请书里)及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电子版)报送科研部。各单位务必在活页右上角统一标注一级学科,申报材料按学科类别打捆。省内评审的申请书不加盖公章。
2.省内评审及结果反馈(3月1日-16日)
省社科规划办于3月1日-14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3月15日-16日向各责任单位反馈评审结果。科研部将会协助各单位对通过省内评审的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3.评审后材料报送(3月20日)
请校内各单位于3月20日12:00时前,再次确认网络平台信息,科研部审核,并将通过省内评审项目的纸质材料报送科研部,由科研部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及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任务推进表
阶段 |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学院责任人 |
学校责任人 |
任务发布 |
12月30日 |
根据各学院情况针对性发布申报任务 |
院长、科研副院长 |
农向 |
选题打磨 |
1月5日前 |
确定各申报项目题目、申请代码、课题组人员 |
项目负责人、院长 |
|
项目组成员信息和条件审核 |
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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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汇总上报科研部 |
科研秘书、院长 |
易和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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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撰写 |
1月15日前 |
撰写申请书 |
项目负责人 |
|
汇总项目申报书初稿(电子稿) |
科研秘书、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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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专家辅导修改 |
1月25日前 |
1对1校内外对口专家辅导、提出修改意见 |
科研秘书、院长 |
农向 |
1月30日前 |
修改申报书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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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 |
修改稿(电子稿)汇总、提交科研部 |
科研秘书、院长 |
易和英 |
|
高级专家辅导修改 |
2月5日前 |
联系校外高级对口专家 |
项目负责人、院长 |
农向 |
2月15日前 |
专家辅导,提修改意见 |
项目负责人、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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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前 |
再次修改申报书、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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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前 |
申报书(电子+纸质)汇总提交至科研部 |
科研秘书、院长 |
易和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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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
形式审查、单位汇总 |
易和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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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申报 |
2月25日-28日 |
单位汇总报送纸质材料至省社科规划办 |
项目负责人 |
易和英 |
3月1日-16日 |
省内评审及结果反馈 |
易和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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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20日前 |
通过项目网上提交电子稿、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部、申请书审核 |
项目负责人 |
易和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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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22日 |
单位汇总报送纸质材料至省社科规划办 |
易和英 |
二、注意事项
1.请校内各单位做好申报指导和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申请书填表要求填报,并做好形式审查,经省社科规划办形式审查不过关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评审。
2.2017-2021年期间被撤项,2019-2021年期间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参与本次项目申报。校内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把关,省社科规划办将对违规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3.未通过省社科规划办评审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纸质申请书上报全国社科工作办的3份请按1夹2的方式,按学科类别打捆;另1份单独打捆,交由省社科规划办留存。《申请书》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申请书》中“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2年3月22日”。
其余事项请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
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联系人:周 勇 13981341680
易和英 18328504896
科研部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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