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学校负责科研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校学术委员会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科研处挂乐山师范学院校学术委员会、乐山师范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社科联)、乐山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
(一)科研处工作职责
1.拟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研工作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或建议。
2.拟订学校科技创新中长期建设规划。
3.拟定学校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与文件、工作计划与总结,下达科研工作目标任务等。
4.负责科研课题申报、科研经费预算指导、过程管理、结题等工作。
5.负责科研成果的审核与鉴定、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团队、校级科研机构、校级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对外科研合作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
8.牵头产业联盟、合作研究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学术会议、组织开展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学术论坛等活动。
10.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学校的学术道德建设与监管工作。
11.负责各二级教学院年度科研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科研工作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协助各职能部门完成各类科研审核工作。
12.负责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报表的统计与报送工作,科研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14.负责对外科研交流与合作工作。
15.负责各类科研材料档案管理工作。
16.负责科研部党建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设科级机构
1.项目与经费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学研究政策法规;负责拟定科研发展规划与方案、工作计划与总结,下达科研工作任务,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科学研究相关制度与文件;负责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经费预算指导、过程管理与结题工作;负责研究成果审核与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成果评奖申报与初评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各级各类科学研究报表的统计与上报工作,各级各类科研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各二级教学院年度科研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教师年度科研考核、聘期科研考核、职称晋升科研审核及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完成相关人员的科研审核等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平台建设管理科。负责中心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社会科学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文社科科研材料档案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学校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与文件;负责拟定学校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知识产权相关事宜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审核、推广转化等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报表的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教师科研奖励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部门的(纸质和电子)科研材料档案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负责部门的会务及新闻报道、网站建设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学校交办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编制
岗位编制14名。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正科级3名。
科研处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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