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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15:53   阅读次数:


1.拟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研工作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或建议。

2.拟订学校科技创新中长期建设规划。

3.拟定学校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与文件、工作计划与总结,下达科研工作目标任务等。

4.负责科研课题申报、科研经费预算指导、过程管理、结题等工作。

5.负责科研成果的审核与鉴定、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团队、校级科研机构、校级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对外科研合作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

8.牵头产业联盟、合作研究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学术会议、组织开展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学术论坛等活动。

10.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学校的学术道德建设与监管工作。

11.负责各二级教学院年度科研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科研工作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协助各职能部门完成各类科研审核工作。

12.负责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报表的统计与报送工作,科研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14.负责对外科研交流与合作工作。

15.负责各类科研材料档案管理工作。

16.负责科研部党建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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