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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11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教学院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统计局研究决定,现发布《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就做好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以下简称“统计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统计系统内外专家团队作用,持续深入研究四川经济社会和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统计学科建设,培养统计科研人才,以统计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课题管理

统计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本次申报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统计局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实际工作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可适当放宽。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0日后出生)。

 (三)在研的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4年5月30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4年5月16日9:00到5月30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学校统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200。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材料,由教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科研处。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聚焦四川统计现代化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川省哲社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校内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6283

 

                                           科研处

                                       2024430

  附件:1.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

             3.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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