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开展2009年度乐山市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及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查我校专家在国际(内)组织、国外(内)学术期刊任职情况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中心(所):
为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五月份对我校已到期校级项目进行一次集中结题。请通知有关已到期项目负责人和已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报送结题材料(包括1、结题报告书1份,2、成果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并将材料统一于2009年5月20日前交到科研处科研项目管理科,以便学校组织统一结题(机关等部门的项目负责人请自行交到科研处)。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请在校园网“科研处——下载区域”下载。
不能按时结题者,请递交书面延期申请报告。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9年4月2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