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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提醒公告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1日 00:00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方便各位教师鉴别非法期刊、非核心期刊,现将论文发表的注意事项归纳如下,请各位教师在投稿之前仔细审核。

1、审核期刊是否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理了登记手续:

所有公开发行的刊物,都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登录“新闻机构查询”栏目(网址见附件),如果查询结果没有刊物的具体信息,说明该刊物为非法期刊;如果能够检索到刊物名称,请详细对照该刊物的其它信息。也可以拨打当地新闻出版局期刊管理处电话咨询,如《中国青年科技》、《高校教育研究》等期刊经咨询均为非法期刊。

对于未在新闻出版总署登记的刊物,我校视为非法期刊,论文成果不予承认。

2、审核期刊是否符合《邮发报刊简明目录》上的公开信息:

每年10月,《邮发报刊简明目录》公布了报刊的邮发代码、刊期种类、全年定价等信息,如刊物通过邮局公开发行,请一一核对。特别要注意核对的是“刊期种类”,如,许多刊物明确标示为“月刊”,而自己投稿的刊物为“旬刊”,这类刊物属于违规操作。

3、审核刊物是否符合新闻出版总署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须在封底或版权页上刊载以下版本记录: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总编辑(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等【见《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期刊须在封面的明显位置刊载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标识不得明显于刊名。期刊的外文刊名须是中文刊名的直译。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汉语刊名【第三十二条】。

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三条】。

只有一个CN号,却同时出版几本刊物,这就是所谓的“套刊”。套刊,就是一号多刊。有些杂志社为了创收,将杂志一个刊号出几个刊,有的分为上旬刊、中旬刊、下旬刊等,有的分为“学术版”、“理论版”、“高教版”等,这里面只有一个刊是正刊,其它的都是套刊。这种情况不符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此类刊物属于违规期刊。

科研处

2009年11月10日

附件:

1、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网

2、中国邮政报刊订阅网

3、非法刊物查询网

4、《邮发报刊简明目录》(2010年)下载

5、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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