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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了及时、准确地统计我校的科研工作情况,请全校教职工及时将今年以来,以乐山师范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未登记过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获奖等),在12月10日之前到科研处登记。逾期未登记,影响年度考评,后果自负。各教学院由科研秘书上报,各部门的教职工由本人在科研处“下载区域”下载“个人科研统计表”填好后,与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一同拿到科研处登记。谢谢支持!
科研处
200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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