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申报四川省第十四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各教学院、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认真进行年度科研总结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为做好2010年乐山市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及进步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按照《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乐山市科技成果登记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前,在乐山市科技局计划科完成成果登记的项目可以申报2010年度科技进步奖。
(二)乐山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前。
(三)《科技成果报告表》、《乐山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在乐山市科技局网站上下载。
(四)乐山市科技成果登记材料:《科技成果报告表》、《成果鉴定申请表》、《成果鉴定证书》各一份及技术资料一套。
(五)乐山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乐山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成果鉴定证书》、《应用证明》一式5份,另附技术资料一套。
联 系 人:赵 敏 联系电话:0833-244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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