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833-2276293

电话:0833-2276293

邮箱:keyb@lsnu.edu.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弘毅楼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上一条:讲座预告:教育部语言信息管理司副司长王铁琨教授来我校讲学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0年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关于申报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9日 00:00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0年开展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第十四次社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内容请查阅附件):

二、评奖的范围

我省第十四次社科评奖成果申报的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可申报参评。

二、材料要求:

申报的成果和《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注:申报评审表中“表三初评机构评审推荐意见”,一份不填写,其余四份要求由申报者自己填写,科研处进行审定修改),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申报评奖不需要交评审费。

三、截止时间:

申报时先由作者认真填写《评审表》,于5月5日前将《评审表》和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交材料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keyc@lstc.edu.cn

联系人:李良中,电话:2276293,13990680911

科研处

2010年4月19日

附件:

1、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申报评审表

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