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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11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00:00   阅读次数:

各市、州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做好2011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一)推荐奖励的项目需于2011年5月31日前在四川省科技成果档案馆完成成果登记(邮寄资料者以邮戳为准,邮戳不清者,以收到日期为准)。

(二)从今年起在专业组会议评审前增加网络评审程序。各项目申报单位确定一名管理员,5月1日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scst.gov.cn),进入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单位注册。单位用户注册后,请联系相关的推荐部门审核帐号,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填写推荐书。5月31日前各项目单位完成网上推荐书的申报,同时上报10份纸质材料(1份原件,9份复印件)给推荐部门。

(三)各推荐部门的网上登录名和密码,请直接联系成果处索取。5月31日前将各项目的《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附件各一式10份、技术资料一套,报送到有关专业评审组(见附件1),同时向省科技厅成果处报送《推荐项目初审合格清单》(见附件2)一式2份。

二、各专业评审组评审时间安排:

(一)各专业组于6月15日前完成推荐项目的网上和纸质材料的形式审查,并将《项目审核表》(见附件3)及推荐的专业组评委(见附件4)各一式2份报送省评委会办公室。

(二)6月15日至6月30日各专业组开展网络评审,7月5日前汇总网络评审结果报送省评委会办公室。

(三)7月10日至8月10日各专业评审组安排时间进行会议评审。8月15日前将“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评审数据结果、初评为一等奖项目的推荐书10份、初评为二、三等奖项目的推荐书各1份报送省评委会办公室。

三、省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

(一)8月下旬至9月中旬省评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专业评审组组织省评委对初评为一等奖的项目和疑难项目进行实地考核、调查。

(二)9月下旬省评委会进行评审。

(三)9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予以公告,征求异议,异议期为30天。

(四)10月下旬省评委会复审。

四、为确保省科技进步奖的公正性,各推荐单位推荐前须在本地区(或本系统)及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推荐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各推荐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报送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未公示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史 擎 葛 澍

联系电话:028-86730263 86719029

2011年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申报书.doc

专业组联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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