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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川组通[2010]108号文件要求,为了准确掌握校内社科专家的基本信息,请校内各单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社科方面的教师认真填写《<四川省社科专业在线管理系统>专家信息收集表》(见附件),于7月21日前交到科研处,要求交纸质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和个人标准照的电子版,各学院的教师请交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收齐后统一交科研处,机关各部门的教师由各部门收齐后交到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zengcx@ls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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