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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00:00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2年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第十五次社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内容请查阅附件):

一、评奖的范围

我省第十五次社科评奖成果申报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

二、材料要求:

申报评奖的成果和《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申报评奖不需要交评审费。

三、截止时间:

属于二级学院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交给各教学院的科研秘书,同时需要交《评审表》的电子文本;部门行政人员的申报材料请直接交给科研处,电子稿发送到keyc@lstc.edu.cn;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4月25日.联系人:李良中,电话:2276293。

科研处

2012年3月28日

附件:

1、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第十五次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点击下载,word文档)

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4、第十五次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科研秘书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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