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度乐山市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及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乐山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属于2013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科研成果,且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可以申报,已获市(州)、省级厅、局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不能申报。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请校内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者请于2015年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论文可以只交复印件)交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李良中,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文本,逾期不予办理。初评通过后,申报者再按照教育厅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一式10份。电话:2276293。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5年5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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