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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由于学校第一次对校级重点学科进行评估验收的结果为:教育学建设不合格。根据当初专家组的建议,学校最后决定,要求教育学进行整改,整改建设后再进行评估验收。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意见》(乐师院[2009]56号)的精神,经过教育学所在教学院的申报,2015年11月24日,由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牵头,组织校内专家在弘毅楼207会议室对教育学重点学科整改建设进行了考核评估验收。通过专家组实名制给分的方式,本次考核评估结果为:教育学建设合格。
请教育学学科负责人参照《乐山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意见》(乐师院[2009]56号)的要求,继续加强学科建设及相关工作。学科应特别重视凝练学科方向,打造学科特色,加强学科队伍和学科团队建设,着力提升代表性成果的层次,为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实力作出本学科应有的贡献。
乐山师范学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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