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乐山市科技局关于推荐第八届乐山市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接乐山市科技局通知:
根据《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为做好2016乐山市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及进步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按照《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乐山市科技成果登记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前,在乐山市科技局计划科完成成果登记的项目可以申报2016年度科技进步奖。
(二)乐山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登录科技成果及进步奖申报系统(乐山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lsst.gov.cn/),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四)乐山市科技成果登记材料:《科技科技成果报告表》、《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各一份及技术资料一套。
(五)乐山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乐山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应用证明》一式5份(其中需有1份原件),另附技术资料一套。
联 系 人:赵 敏 吴 洋 联系电话:0833-2443184
(以上内容为乐山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乐山市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及进步奖申报工作》通知原文)
提醒:我校申报者请及时联系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李良中,先在网上注册申报,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电话,2276293.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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