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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超期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5:08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顺利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按照《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乐师院科【2017 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超期项目进行清理,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清理范围

20201231日之前到期的纵向项目(含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横向项目、科研启动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含延期到期仍未结题项目)

2、项目清理要求:

20201231日之前立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须在2021410日前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规定程序和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完成结题工作。

关于校外项目,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咨询相关立项部门,确定结题、延期或是撤销,将结果于2021410日前报科研部。

3、组织工作

本次项目清理工作,由各学院(部门)统一组织实施。324-410日为项目负责人和各教学院(部门)自查整改阶段。411-520日学校将在项目负责人和教学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项目按规定进行处理。各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学院(部门)的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特别是在外进修、调离(项目还在本校尚未结项的人员)的人员请务必通知到本人。

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联系人:李宁

市厅级、校级(包含横向)项目联系人:梁杰

科研部联系电话:22762832276293


乐山师范学院科研部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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