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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一次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08.4.1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4日 00:00   阅读次数:

各系(院)、部门、中心(所):

四川省高教学会第十一次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已经开始,评奖活动严格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奖的范围:

参加评奖成果的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凡我省从事高等教育学科研究的人员(包括专业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以及教育管理人员)公开发表出版的有关高等教育科学方面的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的学术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编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刊物(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报告,均可申报参评。

二、材料要求:

申报的成果和《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申报成果的作者要向申报单位交纳申报费。申报费的标准是:专著类80元、论文类50元。所交材料,无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申报人。

三、截止时间:

申报时先由作者认真填写《评审表》,于4月25日前将《评审表》和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交材料时带上电子文本或将电子稿发送到dog1967@163.com。

联系人:李良中,电话:2276293,13990680911

科研处

2008年4月1日

附件:四川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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